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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认识了一个叫“虎阿哥”的编辑。要说我这写作生涯,开始得可挺传奇。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绝望情绪。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
22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富贵”这个名字,是我给胡冬朵的狗取的。
我之所以满脑袋充斥着“富贵”“吉祥”“招财”“进宝”这等俗念,与那个叫辛一百的男子有着莫大的关系。他是我高中时的学长,顾朗的同学。
那一年,顾郎不辞而别,我发生了神奇的变化。个子突然开始飞长,仿佛每个夜晚,都能听到骨骼生长的声音。或许是因为思念,让我的脸也开始神奇地消瘦,导致我由一个大脸猫妹变成了一个小脸美人。
总之,用海南岛的话说,艾天涯神奇地结束了她的乒乓球拍时代。
也是从那时开始,小瓷对我好感全无,她用一种最厌恶的眼神看着我和海南岛之间的所有交往。
时我刚刚完成了丑小鸭向白天鹅的转化,大好青年辛一百就盯上了我这株祖国的花朵。
那个时候的我,遭遇了顾朗消失、叶灵自杀、胡巴的锒铛入狱……黑色的三个月,给我留下了那么痛苦的回忆,这时,就是给我摆上裸奔的宋玉潘安,估计我也不会看上一眼。
辛同学是一个蛮神奇的人物,用海南岛的话说,他有着诗人的情怀,歌手的浪漫,以及精神病患者的行为。
为了追求我,他居然跑到派出所的户籍处,对着户籍管理员以死相逼,花去“一百”大洋,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辛海角”。
然后,他就拎着那张更新了的身份证跑到我身边,用他诗一样的语言对我说,天涯与海角,是绝配!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就像罗米欧与朱丽叶!为了你,我可以改我的姓名!你要相信我对你的喜欢!我对着月亮发誓!
我先是被他莎士比亚般台词给震撼了,然后抬头看天,当时太阳很大,火辣辣地照在我的脸上。
高二那年的圣诞节,我终于尝试接受了他的追求。圣诞节那天下着大雪,我跟海南岛说,我恋爱了。
海南岛看着我,细长的凤目里闪过一丝怔怔的表情。从初二和他第一次在教室里相遇,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年时光。他已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眉目如画的年轻男子,皮肤依旧是小麦色,微微健康的黑,依旧混迹在社会上,只是很少打架。
他微笑,说,如果胡巴知道我们的天涯恋爱了,会不会也和我这么开心呢?终于有人比我们还疼你了。
他说“开心”这个词时,很用力,生怕我不知道他很开心似的。
就这样,时光飞逝。
高考渐渐临近,我和辛一百终于将相逢在大学校园。
高考前一周,在我去学校外乘车的车站,碰到了放暑假回来的辛一百,他正和一个女孩子亲密地拥吻着,难舍难分……他的手拂过那个女孩子的脸,手腕上赫然是那条标示着我们恋情的红手链。
那天,他仓皇地送走那个女孩,找到了我。
他那么悲伤地看着我,那小眼神几乎都能把我的心给搅碎了。接下来的谈话内容,足以将一个正常人雷得外焦里嫩,而我当时却只顾着悲伤去了。
他说,小媳妇,我们不分手,求求你。
一声“小媳妇”叫得我这个十七岁的白痴心痛不止。后来,我认识了胡冬朵,才知道,“小媳妇”这个名词,是辛一百对所有和他有过恋爱关系的女子的统一爱称。禽兽啊,禽兽。
当时的我,倔强地看着他,眼泪却止不住,我说,你不和我分手,那你和她分手吗?
辛一百摇摇头,他说,我明年就毕业了,要找工作了,要赚钱养活你了。你的家庭一般,我的家庭更一般。刘芸芸在大学里追求了我很久,她爸据说是省里的某个领导……说能帮我找工作。
我笑,心里真痛,我爱过的男孩,曾经纯净如水的男孩,居然说是为了“赚钱”养我,才和刘芸芸混在一起?他这是在考验我的白痴段位吗?
第一次。
知道了爱情这么残酷这么势利,那年我才十七岁,这是不是太早,太过残酷?
我收起眼泪,对他说,那我们分手,你和她在一起,我祝福你好了。
辛一百摇头,痛苦而矛盾,他说,我知道,我和她肯定没有结果的。
我很惊奇地看着辛一百,我说,你和她没结果,你干吗还要和她一起?你和我就有结果吗?
辛一百居然又神奇地点点头,他说,小媳妇,我们俩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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