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她就得了强迫症。
当然,她自己是死也不会承认的,就像精神病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得了精神病一样的道理。
于是乎,她恨透小偷,堂堂警察竟然当街被偷,是可忍孰不可忍,怒火冲天的发誓说要抓尽天下毛贼。自那后,五米开外她都会觉得有小偷出现,你说这不是强迫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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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005要到乡下去
小蜜还是一副小女人样,惹得我母性大发,我见犹怜呐!
“素素,我是说真的,我已经看到他了,等下下车的时候你先回去吧,我可能不能陪你逛街了,这个毛贼今天我一定要拿下。”
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声音低得只有我俩才能听得见。
我这才相信可能她说的是真的,看她一脸认真样,肯定是真的有毛贼。
“我不回去,我陪你。”我也轻声的回复道,这种绝好机会,现实版的猫抓老鼠,俺又怎能错过,这可比逛街刺激多了。
大概是小蜜误以为我要跟她一同“作战”,感动的就差掉眼泪了。我在心里向可爱的小蜜先申明了下:我纯粹只是想“围观”绝不“战斗”。
很快的,地铁便到站了,小蜜拉着我的手紧跟在那个小偷后面,人来人往的,我还是不知道到底谁才是小偷,也只能紧紧的跟在她后面,不敢掉下一步。
不知道怎地,我俩也跟着那个小偷拐进了一个正在拆迁的胡同里,北京的胡同都是七弯八拐的,不熟悉的话进去了就很难走出去,走进去后,昏昏暗暗的,我这时真的是有点害怕,小蜜估计是看出来了,她握紧我的手,给我打气道:“没事的,怕什么,不就是一个毛贼么。”
说得容易,你可是警察啊,但我不是。
最后我还是点了点头,这下可真的看到那个毛贼了。
妈呀,只见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瘦瘦高高的,在我眼里,有那么一点光线正好照在他脸上,从我的角度看起来,此毛贼狰狞的很。
再往下看就看到他下边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再下边就是一双白色球鞋了,更厉害的是,手持一根大木棍,凶器凶器啊!我吓得腿发抖,不敢说话。
那个毛贼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我们后,开口道:“小妞,跟了这么久,累了吧?让本大爷陪你们玩玩。”说完,就提棍朝我们这边冲过来。
我和小蜜赶紧四周寻找“武器”,想在墙壁上或道上抠个砖或石块出来,可惜这些砖瓦石块的死死粘在地上墙上,俺们就是力气再大,但是滑不溜鳅的抓都抓不牢,更不要妄想要去抠出来。
眼看那个毛贼一棍就要朝小蜜落下去了,我赶紧脱下高跟鞋狠狠的朝他的头上砸去,这一砸,足足用了我十分的力气,趁那毛贼抱头的瞬间,小蜜一个“霹雳腿”就朝那毛贼的要害处踢了过去,估计这人以后就不需要练什么葵花宝典了,因为他已经是了。
我手拿着另一只高跟鞋,站在旁边吓的颤悠悠的,有点反应不过来。那个毛贼疼得挨着墙就蹲了下去,小蜜迅速又熟练的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副手铐,三下五除二就把此不知天高地厚的毛贼扣了起来。
原来是个惯犯,难怪还敢动手,一般的小偷偷了东西后是不敢动人打人的,但这个小偷看来还真的不一般。
小蜜从他身上搜出了好几个钱包,还有五部手机,其他的什么杂七杂八的也搜出了好多,最让我害怕的是还搜出了一把锋利无比的水果刀。
上帝,阿门!还好没发生什么事。
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这可是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这么疯狂。
俺家的小蜜就是敬业,连下班时间都不忘抓贼,本来计划好逛完街后让小蜜跟我一起回家吃饭,但是现在计划又泡汤了,她打了个电话,没多久警车就过来了,小蜜也跟着把犯罪分子“押回”警局,我只能自己一个人回家了。
街也没逛成,反而废掉了我一双上好的皮鞋。不过想想我这一个市民活了这么久总算能尽自己的力气为民除害就兴奋不已,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个英雄。
我提着断了细跟的红蜻蜓高跟鞋浅一脚深一脚的又走回地铁站,话说名牌也没有用,在重大压力、猛烈撞击的刺激下,还不是照样断跟。
反正也不能用了,索性就把高跟鞋丢了,到附近一家布鞋店买了一双老北京布鞋,凑合穿着,总比现在光脚来得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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