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下一秒,霍长乐做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她用一个刁钻的角度,把明月的手扭向后方,再往上轻轻提起,整套动作流畅迅速,一气呵成。
于是,在场的人都清楚地听见“咔哒”一声脆响。
下一秒,明月惨叫起来:“啊!”伴随着这声惨叫,她的右手无力地垂落下来。
霍长乐前世是一名医生,平时医治病人的事情做多了,没想到第一次让人脱臼,也做得如此得心应手。
在场的人,尤其是霍凌都惊恐地看着她。
霍长乐黑眸沉沉,缓缓开口:“我久不理事,还当真不知道,现在霍家的奴才竟如此没有教养。我倒好奇了,是谁借给你这个胆子来我面前放肆的。”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低柔平缓,但在场的人都听出了隐含在其中的冷意和怒意。
“你的主子再得宠,在族里的长辈面前,也要尊尊敬敬地唤我一句三姐。我坐,她就得站。我站,她就不能和我比肩而立。如果你忘记了为奴的本分,我不介意亲自帮你想起来。”
霍长乐一向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信条,她不会故意惹事去招惹别人,但如果别人欺负到她头上,她也不会是省油的灯。霍凌以往怎么对待她,由于不是亲身经历,她还不算有多大憎恶感。但今日真正遇上霍凌和她的奴才,霍长乐只觉得,就算没有以前那段记忆影响,霍凌此人也难以获得她的好感。
霍长乐眼中从未见过的冷厉决断之色,令人不寒而栗,刺得明月生生打了一个冷颤,慌忙忍痛跪下:“奴婢知错,奴婢知错。”细细想来,嚣张惯了的明月便惊出了一身冷汗:方才自己确实太得意忘形,霍长乐再不受宠,也是老爷的女儿,自家主子名义上的姐姐。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以往霍长乐就像只软柿子,她一点也不怕。而今天霍长乐的改变让人措手不及,却不像是装出来的。
霍长乐冷冷地看了下跪的明月一会儿,冷淡道:“起来。”
明月战战兢兢地站起来,霍长乐再次轻轻一提她的手臂,咔哒一声,明月惨叫一声,却发现自己的手能够动了。
吃了苦头的明月退到后面,不敢再造次。
霍凌见状尖声道:“霍长乐!我刚才叫你,你怎么不应!我要给爹爹告状,你打了我的奴婢明月!”
霍长乐仿佛听见什么好笑的事情,看着她轻挑眉毛:“哎,我妹妹的狗没有教好,出去乱吠,还差点咬伤人,我作为姐姐,帮忙教一下,又有什么不对的?”
“你!走着瞧!”霍凌气得跺了跺脚,领着明月转身而去。
亭中安静了下来。
霍萱看了看霍凌的背影,又看了看霍长乐,怯怯地喊了一声:“三姐好。”
“嗯。”霍长乐朝着她点点头,想了想,道:“要坐下来一起吃点东西吗。”
霍萱怯怯地点点头,坐下来了。
皓雪这才回过神来:“娘子,我现在才知道,那些人都是胡说的。”
“什么?”
“外面的人都说娘子是软柿子,任谁捏都成。但我看来,娘子根本就不是啊……娘子刚才的表现,我觉得很……很……很……”大字不识几个的皓雪憋了半天,憋不出一个词。
霍萱接口道:“很威武。”
“对对,十三娘子说得对。”皓雪笑道。
霍长乐忍俊不禁,轻轻笑了。
接下来,霍长乐和霍萱聊了一些琐碎的话题。相对于霍萱,霍长乐显得成熟稳重,气质淡定,很快就博得了霍萱好感。霍长乐还把自己在现代的水果面膜教给她。霍萱虽然话语中偶尔会透露出几分成熟,但到底还是爱美的小孩子,不消一会儿功夫,便已经暗暗喜欢上了这个三姐。
太阳缓缓西移,霍萱这才记起自己和袁家娘子有约,便起身行礼告辞,倒也有模有样。
“嗯,再会。”霍长乐点头,扬了扬嘴角。
霍萱跑出两步,忽然回头,脆脆地问道:“对了,三姐,后天是爹爹寿辰,你会来吗?”
霍长乐闻言,微微讶异了一下,沉吟了一下,道:“我会来的。”
她记得她这个身体的主人,已经三年因病缺席这等家族宴会。但是有时候,逃避不是唯一的办法。如果继续缺席,终有一天,不只是明月这等人,还会有更多的下人不记得霍家有一个三娘子。或许,很快不仅仅是下人,就连霍家宗族,也会淡忘自己。那么,自己的存在就被抹杀了。
她并不是想争夺什么,只是想在这个家的日子不会那么难过,然后,再寻机会离开。
而霍家老爷的寿宴,便是她的起点。
思及此,霍长乐微微一笑,站起身来。
差点忘记了,在昨日,她和霍瑜约好了晚上一起出府,四处逛逛。
倾城一瞥间
天色暗了下来,夜幕降临,黑蓝的天空上缀着稀疏的星辰。
霍长乐步出府门,便听见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乐乐,这边。”
华灯映衬下,清丽绝伦的少年缓缓抬起头来,微微一笑,涤荡出浓浓的舒雅之气。
她脚下的步伐微微一滞,随即加快,走向霍瑜。
“走吧。”
大街上,华灯初上,熙熙攘攘。
走在大街上,霍长乐只觉得自己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六天以来,第一次踏出府门,她站在人群中间,听着四周的叫卖声,谈话声,喝彩声、笑声、甚至还有孩童的哭声,恍若隔世。
直到这一刻,她才真真切切地了悟到,自己果真穿越了,不是做梦,也不是在拍戏。穿越千年时光而来的自己,能够用双眼,亲自见证这个已经消失的朝代的繁华,这是何等激动人心的事。
大街上,人潮摩肩接踵。每当经过一个摊子,霍长乐都要停下来看一会儿,摸摸那些做工或精致或粗糙的绣花荷包,木簪,玉镯,每当看见好的东西,尾随其后的霍瑜都丢下碎银,买下来送给她,一路下来,东西越堆越多。
而就连街道两旁商贩和游人的议价,她也要凑热闹,还看得津津有味,特别乐呵,若不是霍瑜把她拉走,她兴许还会继续看下去,活像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
严格上说,中国古代对大户人家的女子有着不得抛头露面的要求。霍家是江州名门,虽然到了霍长乐爷爷那一代已经开始衰落,但依旧不容小觑。按理来说霍长乐今晚要戴幂篱,不过在东晋时期,民风还算是开放,所以对于一些特别的节日,这个要求就会放宽,比如说上元节。
看着蹦蹦跳跳的霍长乐,霍瑜的声音在后方不远处响起:“乐乐,人多,靠着我走,别走丢了啊。”
霍长乐抬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千年前晚间清凉的空气灌入鼻孔,心旷神怡。
她情不自禁地扬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个欢乐得有点傻气的笑,“呵呵。”
“笑什么呢。”霍瑜看她笑得跟小孩儿似的,便饶有趣味地问道。
“大哥啊,我觉得,出了府,空气好像特别清新,特别好闻!”霍长乐实话实说,惹得霍瑜扑哧一下笑了起来。
她也忍不住笑了,“我说真的啊,大哥你没闻到么,现在就有一阵很香的烧鸡味啊……”
话音刚落,两人一起愣住了,缓缓转头望向远方的街角处,果然有一个笑眯眯的胖老头在卖烧鸡,生意似乎还很火爆。一只只香脆的、表面充满油光的烧鸡悬挂在那里,似乎在勾引着路人。
两人默默对视两秒,霍瑜的嘴角动了动,最终没能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是乐乐肚子里的馋虫饿了,才会对空气里的烧鸡味特别敏感啊。”
霍长乐很想否认,但是自家肚子随即而来的“咕——”一声,让她无语了。于是,她抬起头,很期待地望着霍瑜。
霍瑜摸着笑疼了的肚子,宠溺道:“好的好的,乐乐,那儿人太多了,你站在这儿等我,不要乱跑,我去给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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