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悦是穿书过来的。
从生下来就没有听觉的她,本是聋哑学校的学生。还没有等到毕业,在一场奇怪的暴雨后,开始出现僵尸。
同学一个个离她而去,身边的朋友也是一个个走了……只有她,从小就孤独,也不怕末世的绝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她苦苦撑着,她不想死,她想活着,多看看这个世界。
她靠着这个信念在末世苦苦挣扎了十年后,不知何故穿到自己看过的一本小说里。
书中的于悦,爸爸生了病,无钱医治,作为唯一未嫁的女儿,她接受了有钱的追求者。先答应了对方订婚要求,拿到十元钱,去卫生所医治。
可杯水车薪的十元钱怎么够?于悦为了凑够她爸结婚的钱,十六岁就出嫁了。
谁料到了男方家,男人却是个家暴男,结婚后一个月她遭遇到人生中第一次家暴。从此以后,三天一小打,五天一顿大打,难听的丑话脏话更是每天不绝于耳。
她身上的伤就没有断过,满身满脸的伤,她根本就出不了门。婆婆倒是轻言细语地劝她,谁家的日子都是这样过的,让她在家待着好好养伤。她自己也怕说了以后,爸妈担心,加重爸爸的病情。
就这样,于悦也没捱过家暴,三年时间不到,经历了三次小产后就香消玉殒了。
狗屁婆婆,事事装好人,棍子没打在她身上,她是不知道痛的。至于那家暴男,于悦扯了一个冷笑,僵尸她都敢打,还怕他?
但现在首当其冲要做的,不是报仇,而是救她爸爸,且绝对不是出卖婚姻的形式!
穿越过来的第七天,她终于想到办法,另寻出路,想到了湘省,曾经被于悦救过的一个贵人。
她这次到湘省,就是朝贵人借钱的。只要她借到钱,她爸有了治病的钱,她就可以摆脱小说中嫁给家暴男的命运了。
只是那本小说是在末世里偶得的,残缺不全。
比如她现在经历的这一段,就是小说里没有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因为她不是小说里的女主啊,她和小说女主同住一村,勉强摆脱了路人甲的身份,算是一个边缘女配吧!
要凭借小说得到剧情提示,于悦抬头望向车厢顶部:不见天日呢!
一切都慢慢摸索着前行就好!
眼下,先凑钱给爸爸治病。
于悦闭上眼,细心地规划这次赚钱的事情。
这个世界与自己以往所处的世界很相似。她会读唇语,曾在那些年岁较大的人口中“听”到过,也从书中看到过,对于这个特殊时代的描述。
绝大多数物品受计划调控,用票购买。有职业的工人,教师,军人等没有有固定工资和票券,而绝大多数的农民靠集体种地拿工分,到年底凭工分分粮分钱。
农民和有职业人的收入不能比,这也是作为农n代的于悦到城里来的原因。家里一年的收入不过二三十元钱,调料诸如油盐酱醋,还有穿衣,人情往来,头疼脑热的开销全部要从这二三十元钱里出。
本已是入不敷出,若是碰上不好的年景,能有饭吃就不错了,队上年底是没有多余的钱分给社员的。
所以,大家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九分钱来花。
在生产队里,除了家家户户养的鸡,下的蛋能换到钱,基本没有其他来源能挣钱。只能到城里来寻找机会。
帆布包里装了一些从家里带的土特产,不知道能否卖掉?本来在家乡的供销社也能卖掉,但是价格实在太低,于悦带了一些出来,试着能否卖一个更好些的价格。能多凑些钱总是好的。
听说有黑市,六十年代虽然没有摄像头,但是红袖章是无处不在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还没有完全亮,于悦想着再睡一会儿就到站了。这一睡,就睡过头了,她是被脚边的不知谁的行李碰触给惊醒的。
“终点站到了。”
揉揉惺忪的眼,于悦看到周围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有人临走时提醒了她一下。
倒是好心。
“糟了,没有车就麻烦了。”于悦连忙拎着包,匆匆下车。
出了车厢,早晨外面的空气可真新鲜和凉爽。坐了两天的火车她有些累,她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也没细看白墙上的红色标语,快步出站。
看着前面长腿长脚,背脊笔直,走得飞快的人,努力追上,叫道:“同志,等等!”
闫炎停下来,转身看着跑过来的女孩,刚才还在车上睡得宁静温软的人,此时因为跑得太急脸色泛着红晕,两个麻花辫搭在肩上,一对乌黑的眼眸莹莹有光,格子衫套在黑裤里,显出生气勃勃的英气。
他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
于悦提着帆布包急走,差点没碰上突然停下来的人。她将帆布包往旁边地方一放,喘了两口气,看着眼前这个眉目俊朗,五官立体的少年人,说道:“听说你是住在湘省总军区大院家属院,我干爹干妈也住在那里。对了,我干爹他姓杨,叫杨福元。”
“哦~~”闫炎淡淡地说。
“同志,你是要回家吗?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军区大院吗?”于悦适时地露出柔弱,小声地说道。
“你就这么敢和一个陌生人走?”少年微挑剑眉,微冷的问道。
“你是个好人啊!还帮我抓过小偷。”于悦不要钱的发着好人卡,“再说了,军区大院里会有坏人吗?你是坏人吗?”
少年嘴角微微上扬,明显被取悦到了,提起地上她的帆布包,说道:“怎么杨叔没来接你?”
可能是太阳底下晒着了,于悦脸红了,“不想每次都麻烦干爹。”
“我知道,你不怕。”闫炎说道:“你还会接骨。既然你是杨叔的干女儿——”
“于悦同志,你不怕我的话,咱们一起回吧!正好今天我爸那边派了车过来。我叫闫炎。”
于悦低眉谢过,这正是她的目的。
如果她提着一个几十斤的帆布包,再去倒车,很累不说,关键是要花钱啊!嘴上乖点,发好人卡是不需要钱的。
有位伟人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换成她的状况就是:“不管什么方法,能省钱的就是好方法。”
至于在火车上为什么没有说自己的目的地,也是怕引起别人误会,尤其是那老大娘,要是哭骂着让退了油钱,也不好收场。
至于这个闫炎,她自然是知道的,不然也不可能真的就跟人走。闫炎,在军区家属院可是个有名的人物。连她这个只去过湘省几次的人都听说了。
闫炎从小就是个刺头,他妈在文工团,从小也没有这么拘束着他。他从小就淘气,大约是属于那种猫狗都嫌弃的,他还喜欢打斗。
家属院的大人们碍于他爸的名声,对于他经常把别家的玻璃打碎这些小事就忍了。
可同样是调皮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忍得了?小打小闹大家也没说什么,毕竟家里都有军人。打个小架,就当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没准还长个儿。
最夸张的一次是,他被家属院里八成以上的男生围追堵截,其中不乏有比他大的男孩。那一次,阎炎开始被打得头破血流,可执拗的阎炎怎么会认输,他一人揍倒了十几个男孩子,才和他们一起瘫倒在地。
最后结果,闫良志赔偿了医药费,闫妈也吓傻了,生怕儿子被打傻了,从此更多的是把他拘在家里。
自此以后,没人再挑衅闫炎这个“小霸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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