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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
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easyouare》很像,副歌伴奏,枪花的《sweetchildo‘mine》,间奏和尾奏的riff跟林肯公园的《papercut》一模一样。”
“不是吧?”
胡亮皱眉,“这么说这首歌是抄的?”
程宫脸色变了变,但旋即就哈哈一笑,对苏乙竖起大拇指:“好耳朵!”
他立刻转头问杨双树:“老爷子,你是不是也听出来了?”
杨双树点头:“对,听出来了。”
“老爷子听出来了都不说话,十一,你知道为什么吗?”
程宫问苏乙。
还能为什么?因为现在乐坛上大家都这么干,还美其名曰致敬。
只要致敬的是国外的,没人会跑来打版权官司的,大可以随便致敬,这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借鉴一下,向经典致敬,不用我多说了吧十一?”
程宫笑呵呵看着苏乙,“来这儿都是有能耐的,就你指出来,这显得你很没有经验。”
苏乙眉毛一竖,道:“这特么很不摇滚!”
“摇个屁滚,先活下来再说吧!”
程宫不屑一摆手,“别跟我装什么清高,等你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你会知道今天的你有多幼稚。”
“不是,宫哥,要是真致敬的话咱以后致敬,主打歌可不能致敬,会被同行笑话的。”
胡亮道,“要不……”
“要不什么?”
程宫毫不客气打断他,“要不我回京都,你们自己玩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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